福建省:晋江将选取10个点作为试点 再全面推开发展民宿
日期:2019-01-04 15:30
  近日,晋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晋江市促进民宿规范发展暂行规定》,促进民宿规范发展。根据该规定,晋江将选取10个点作为试点,再全面推开民宿。对新评金宿级、银宿级民宿,将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民宿客房数量应在3~14间

  根据该规定,民宿的对象界定为:包括但不限于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等,是指在乡村(城镇建成区之外)和旅游景区等特定区域,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集体用房或其他配套用房,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牧渔生产活动开办的,为旅客提供住宿、度假体验等服务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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