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的成功要得益于决策正确,而经营失败是由于决策失误。决策失误又是外行决策或市场调查不足等原因造成的。酒店决策包括对市场、价格、人才、广告、财务等方面的决策,酒店进行重大决策时,要慎重地权衡利弊,也可聘顾问或向专家请教。要采用判断或计算的决策法,充分估计风险,并将风险分散。
酒店高层管理者之间不团结或酒店管理层不稳固
最高管理者由于心态不平衡或某些因素的影响,导致管理上带有明显的倾斜迹象,酒店中管理者之间的予盾和利益冲突就明显和表面化了,最终往往使酒店打内耗战。人员分散,由此导致酒店实力的削减,甚至酒店的破产。因此,酒店管理层组合时要有明确、有效的授权安排,调整好集权与分权之间的关系,并有明确的制约协议。酒店高层管理者在作决策时,要给其他管理者充分发展的机会和自主权,并使他们的利益得到保证,让他们感到分立、分散对他们不利。
没有最终建立起正确的经营理念
酒店文化是酒店人的一种价值取向、一种酒店发展的氛围。酒店大多数员工是不是热爱这个酒店,这是衡量酒店文化成功与否的一个标准。酒店命的凝聚力不光取决于工资的高低,还取决于人格的尊重,虽然工资很重要。如果员工得到应有的尊重,有充分发展的机会,往往宁可工资低一些。同时酒店的各级员工也会保持相对稳定,当酒店面临困难时,大家会同舟共济。
酒店文化的建立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己经建立起来的文化,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再改变都比较困难。特别是坏文化向好文化的转变更难。
经过一段时间,有的酒店沉淀了一批优秀人才,形成良性循环。而有的酒店则沉淀了一批素质不高的管理人员,形成了恶性循环,素质低的人用素质低的人,素质高的人进不来或得不到重用。酒店经营由盛转衰,最终将导致经营失败。
重“家法”轻国法
运作,高层管理者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如何把各级员工都管理好。不少管理者明白这一点,但他们在现实中却总是没有办法把酒店员工管理好。管理者在管理中常常会犯各种各样的错误,而其中最常见、也最严重的就是依靠“家法”来管理,却把国法置于一旁不顾。具体表现由以下方面:
a 、 酒店管理者在头脑中仍然存在着根深蒂固的“土皇帝”的观念。一切以我为中心,我说了算,按照我的思维转,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必须干什么,哪怕是见不得人的事或是违背法律的事情也得硬着头皮去干。如果拒绝就降职、挂空或炒你的鱿鱼。
b 、 将酒店作为整人的平台,制造内耗气氛。一些高层管理者由于历史和自身的本质问题,喜欢搞内耗战,每隔一段时间就整人,形成一种内耗氛围,造成员工上下人心惶惶,不思进取,日常管理工作严重脱节,导致酒店严重亏损,后患无穷。
c 、 酒店为了赚钱,常常违反卫生法、价格法的规定,或是不对餐具进行消毒,或是偷工减料、出售变质饭菜,或是任意给菜点定高价,任意宰客,从而分割了消费者的权益,使消费者蒙受损失,不利酒店管理。
d 、 在内部管理方面,有的酒店不顾劳动法的规定,把员工当苦力,强行要求加班加点而不付给相应的报酬。法律规定必须给员工的各种福利,员工往往根本得不到,在工作中受伤,也无法得到补偿。工作中常常莫明其妙地遭受到这样或那样的处罚和克扣,员工成了任意被宰割的替罪羊。
有顺利通过酒店经营危险期
酒店与人一样,也有一个生命周期,各阶段都可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病症,处理不当,可能病倒,甚至夭折。在酒店经营危险期内,酒店体质比较单薄,在决策上要特别慎重。在这个阶段发展要渐进,运用一切行之有效的诊断方法进行医治,避免风险的扩大。而一旦酒店走向平稳期,洒店的实力则会迅速增强。酒店没有渡过危险期时,决策失误或医治无方。容易导致经营亏损或倒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