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狂欢背后的酒店业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让酒店业经历了长达半年之久的停摆,在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酒旅行业发展更是显得尤为艰难。
在今年的国庆中秋双节期间,酒店业迎来了期盼已久的第一波回暖高潮,为了搭上消费狂欢的快车,稍作停歇的酒店业将目光迅速转向双11各种客房预售、酒店+景区等联动销售活动上。我们注意到,今年全球约有6万旅游类商家参加飞猪双11(包括海外商家),参与双十一的“尾款人”们也在用实际行动表达对出游的渴望和对酒店业的支持。
在双11第一波预售期,各大OTA就交出了漂亮的成绩单:飞猪14个小时内卖出万豪、万达、希尔顿等五星级酒店套餐12.3万余件;携程和京东联名直播带货,10月28日累计创造销售额超3.8亿元;双11当天开场28分钟,海南航空、雅高、万豪、凯悦、开元、希尔顿、洲际、山东航空8家酒店、航空品牌成交额迈入亿元俱乐部;开场1小时,全国酒店套餐累计已疯抢200万件。
OTA快速发展的今天,酒店业依托平台实现远距离的快速成交,并且在类似双11的消费狂欢活动中获得巨额成交量,从表面来看,酒店业和OTA之间的关系是和谐的。但是,我们注意到,早在2014年,华住、如家等酒店平台就不止一次以“OTA单方面调价,损害酒店利益”为由,紧急叫停旗下酒店和平台的合作;2019年,万达酒店也选择借助小程序打造自己的线上订房平台,并在双11实现累计销量超800万。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酒店开通了公众号、小程序等平台,依托直播、短视频等一众新兴平台开启了独立运营之路。
可见,在OTA和酒店业之间平静无波的表象之下,是暗潮涌动的博弈。
“相互成就”到“叫苦不迭”
互联网浪潮之下,OTA快速发展,在线预订成为主流。10余年间,携程、飞猪、去哪儿等平台三分在线旅游天下,给商家和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生长于互联网时代下的人们依靠OTA实现即时预定,而酒店也通过平台快速促成成交,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酒店业和OTA平台保持着相互促进的互惠发展关系。
但近些年来,由于大数据的迅猛发展,平台和酒店业之间的天平开始倾斜,“酒店-顾客”的销售模式逐渐演变成“酒店-平台-顾客”,平台开始逐步掌控商家的各种权利。高额的抽成比例和层出不穷的平台规则,成为了酒店业发展道路上的沉重负担,不但酒店的排名受到OTA平台的限制,酒店的收益也要自愿接受平台越来越高的佣金;甚至是酒店的定价都要伴随着OTA平台的“让利”活动而被迫参与各种补贴、各种满减。
在线上预定成为主流的同时,酒店直订客源不断减少,甚至开始渐渐沦为OTA的“附庸”。
此外,平台之间的不正常竞争也极大的损害了酒店和消费者的利益。类似平台强制商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屡见不鲜。对于酒店来说,顾客的口碑是看不见的隐形资产,在酒店业不断的通过产业革新和价格折扣等手段想要获得更大顾客圈层认可的同时,OTA平台却将它们的顾客越推越远,甚至经常需要替平台的盈利模式“背锅”。
大数据时代,经济发展出现了各种全新的发展模式,不评价好坏的情况下,短期内,在线预订仍会继续发展,而平台之间的竞争也会一直存在。在这样的情况下,处于夹缝中的酒店业就只能和平台保持对立,挣扎求生吗?
积极信号下,仍需时间沉淀
此次《反垄断指南》的出台,或许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我们注意到,早在今年9月中旬,央视新闻在微博上发起投票“你遭遇过大数据杀熟吗?”,勾选“遇到过,价格差异明显”的用户有1.5万,占了投票总数的约70%;10月20日,浙江消费者保护协会发布第三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点名美团、飞猪”等在线旅游平台。平台存在的退订难、大数据“杀熟”、实际情况与宣传不符等问题,同样引发网友共鸣。
从这些表态中我们也可以发现,对于平台的畸形发展,政府早已在寻找办法进行调和。除了此次征求意见的《反垄断指南》以外,在今年的8月31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第4号令,正式发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并已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涉及“低价游”、“消费者评价权”“旅游者信息使用”“隐私安全”等多个社会热点问题。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前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晓晔指出:“平台经济是大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约占国内GDP的三分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当平台变得越来越重要,它的规模效应就会更加明显,一方面是给用户和品牌带来好处,但是不可避免的,它也开始形成垄断。”
无论是《规定》,还是《反垄断指南》,都属于市场经济的基础约束范畴,一个良性、健康的市场环境需要商家的积极自救、顾客权利意识的觉醒、平台自身的社会责任感与制度约束共同构成,大浪淘沙后谁能留下来尚需时间来检验。
我们相信,罗马并非一日建成,但进一步有进一步的欢喜。夹缝中生存的酒店未必会一起越来越好,但总有人可以抓住机会,跳上风口,为行业带来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