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就有媒体打过“预防针”,哪怕这次“杯子门”闹得沸沸扬扬,很可能也是虎头蛇尾。事实上,去年11月南昌喜来登酒店就迎来了首张罚单,当时就是尴尬的2000元。这样的违法成本是不是太低了?
的确,目前的2000元的处罚已经是“顶格”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只有“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才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事实上,之前也有媒体暗访曝光过星级酒店不换床单、一块抹布到处擦的问题,但是总是板子高高举起,却轻轻放下。这也说明,目前针对宾馆的卫生执法还存在着力度不够的问题。既然现行的执法尺度对五星级宾馆没有震慑力,那么就应该适时创新执法手段、惩戒措施。
首先,可以借鉴《环境保护法》“按日计罚”的原则,对于五星级酒店长期存在的卫生问题按次、按房间、按日计罚,不能打包做集中处罚,让五星级酒店体会到不遵守卫生规范的违法成本是多么巨大,而这需要立法工作的及时跟进。
其次,卫生执法部门还应该创新执法模式,跳出“执法的舒适区”,向消费者关心的问题集中爆发区进军,找出合适的“算法”和有效措施。比如,之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发声:杯子都洗不净,有何资格挂“星级”?那么,在直接的卫生处罚之外,能不能够协同其他职能部门,形成五星级酒店的亮红牌、集中公示机制,杯子洗不干净,就可能让酒店“丢星”。
最后,豪华宾馆的卫生乱象,由消费者个体进行维权,起诉、投诉在成本上都是得不偿失的,这时候就应该发挥集体维权的作用。《侵权责任法》已经明确规定了“惩罚性赔偿”,但是相关的案例一直没有落地。希望消协、司法机关能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作用,让违规企业付出沉重代价。
之前,广州火锅店因卖拍黄瓜被罚1万元,曾经引发了舆论的质疑。消费者心中自然有一杆秤,清楚哪些该重罚,哪些可以从宽。像屡教不改的五星级酒店的卫生积弊问题,不能够罚2000块钱了事,执法部门不能消极应对,而是应该跳出“执法的舒适区”,提升管理能力,找到能够真正约束五星级酒店的管理方式,倒逼他们改善卫生环境。